【獎學金公告】115學年度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須知
依本校「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 申請截止時間與送件方式:
請申請人彙整相關文件成單一 PDF 檔,於 115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17:00 前 寄至承辦人信箱:11010069@gs.ncku.edu.tw
(郵件主旨格式:「115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_學院_系所名稱_姓名)
一、獎勵對象與期間
- 獎勵對象:本國且非在職之博士班 1 至 3 年級學生。
- 排他限制:不得重複支領「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獎學金,或原舊制「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 獎勵期間:115 年 8 月 1 日至 116 年 7 ⽉ 31 日(博士生每年均需提出申請,每次獎勵一年;若受獎者當年內畢業,則獎勵至畢業當月止)。
二、補助機制與金額
1. 定額補助 (115學年度):
每生每月由教育部補助 3 萬元,學校、指導教授或企業公司等須相對補助 1 萬元以上,合計每月補助達 4 萬元以上。
2. 加碼補助條件(優先加碼條件):
- 獲得企業公司預聘者
- 參與移地訓練或研究者
- 已支領「國立成功大學優秀學生逕行修讀博士班獎學金實施要點」者
- 研究主題為 5+2 產業創新計畫者
- 具學術價值且發展性高者
- 社會發展貢獻高者
※ 以上金額依教育部每年核予本校之經費進行調整。
三、申請資格與甄選優先順序
【申請資格】:
- 博士班一、二年級生:成績優良,具研究潛力。
- 博士班三年級生:成績優良,具研究潛力,且發表至少 1 篇 國內外研討會論文或該學門之核心期刊論文。
【甄選優先順序】:
- 企業公司或產學合作計畫等提供補助者。
- 指導教授承諾提供補助者。
- 有其他獎學金提供者。
四、名額分配原則與申請流程
- 名額分配:人文社科領域名額原則上至少為教育部核定總名額之 10% 以上。若各學院有獲獎生不足或特殊情形,由「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設置委員會」調整分配。
- 申請流程:申請人填寫「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書」、申請檢核表及配合款同意書,經指導教授推薦後向系所提出申請。系所檢核無誤後,由申請人依檢核表順序彙整為單一 PDF 檔依限寄送。統一彙整後由「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設置委員會」進行審查。
📄 申請文件下載區:
【點此下載: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實施要點 (114.12.18).pdf】
【點此下載: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檢核表.odt】
【點此下載:附件一 國立成功大學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申請書(115).odt】
【點此下載:附件二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配合款來源說明書(115).odt】
【點此下載: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常見問答(115).pdf】
⚠️ 注意事項(學校/企業相對補助規範):
有關學校或企業補助之 1 萬元相對補助款,不得以其他非金錢給付形式折抵(例如減免或折抵設備使用費等)。若對學生訂有附負擔之支領條件,應符合以下三大原則:
- 應於校內妥善溝通以形成共識。
- 應循校內程序明文訂定相關規範,並公告實施。
- 所訂負擔應與學生專業學習、研究、職涯發展或畢業條件有關。
📞 業務聯絡窗口:
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承辦人:鄭先生
校內分機:61120 轉 27
電子信箱:11010069@gs.nck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