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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學生-跨國研修獎助學金
2023.07.04
申請資格:具有本學院正式學籍且符合第三點規定之學生,得依本要點提出申請。
本獎助學金每學年度獎助名額及金額,視本學院營運狀況核定之。獎助種類及期間如下:
(一) 境外雙學位獎助學金:本學院與國外學校依協議書,協助所屬學生於符合雙方協議之畢業條件,可分別取得兩校相同或不同學位者。博士生獎助期間以兩年為限;碩士生以一年為限。
(二) 交換學生獎助學金:具交換生資格,且至國外著名大學修習學分者,包含本學院或各學位學程簽署之交換合約計畫,獎助期間至多一年。
(三)短期研修獎助學金:至國外著名大學、企業或研究、學術機構進行兩週以上研究或實習者。獎助期間為兩週至六個月,不得分段或展延。
前項各款獎助,同一學制身分之學生,以補助一次為限。國外研修地點不得為中國大陸地區。
本學院外籍學生符合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者,國外研修地點不得為原國籍地區。
獎助金額:
(一) 申請境外雙學位獎助學金或交換學生獎助學金者:
1.一般費用:
(1)赴亞洲地區者:每人每學期至多新臺幣(下同)六萬元,每學年至多十萬元。
(2)赴亞洲以外地區者:每人每學期至多十萬元,每學年至多十六萬元。
2.學費:以補助修讀境外雙學位者為限,至多補助研修期間學費之15%,並以十五萬元為上限。
(二) 申請短期研修獎助學金者:
1.赴亞洲地區者,前兩週至多參萬伍千元;自第三週起,每週新臺幣參千元。
2.赴亞洲以外地區者,前兩週至多伍萬元;自第三週起,每週補助伍千元。
附件一-國立成功大學智慧半導體及永續製造學院學生跨國研修獎助學金補助要點
附件二-國立成功大學智慧半導體及永續製造學院學生跨國研修獎助學金補助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