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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公告】[113學年度新生請注意]補繳畢業證書者 請攜帶畢業證書正本查驗及繳交影印本1份
    2024.07.15

[113學年度新生請注意]補繳畢業證書者

請攜帶畢業證書正本查驗(驗畢現場歸還)及畢業證書影本1份(請自行影印),影本右上角請寫 哪個學程及學號。

須於113學年度延遲繳交畢業證書切結書所列之截止日期前繳至材料系12樓44C10室給李小姐(請先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