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抵免及論文發表審查申請 (依據本學程博士班修業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請於入學後 六學期內 完成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抵免。
1. 修課抵免
- A. 申請資格:選修本學程開設之資格考科目課程,且學期成績達修課班級的前(含)50%,始得申請抵免該科目。
- B. 申請方式:資格考科目修課成績公告日起至學期結束前3天 (7/28 或 1/28,遇假日則延後至下2個工作日前截止),送交相關佐證資料及確認表至學程辦公室審查。請自行留意送件時間。
- C. 申請文件:修課成績在該班的成績排名 (請附成績單,班排名請事先透過學程查詢;請告知修課學期、抵免科目、課程碼、成績)。
請至本學程網頁法規表單下載。審查後之申請表正本留存於學程,影本學生留存。後續學生每次申請時,須向學程辦公室索取正本辦理作業。
※ 逕博生若入學時以本校所開設之資格考科目抵免學分或於碩士班期間已完成修習,且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入學第一學期結束前申請資格考課程抵免。
2. SCI 論文 / 發明專利抵免 2025.7.15 更新
- A. 登記方式:論文投稿前或發明專利申請前,送本學程 登記 並送業務會議備查,始具抵免資格。
填妥送交至學程,學程收件日為登記日,將協助最近一次學程業務會議備查。
- B. 審查作業:待論文發表後或專利取得後,可將資訊填入確認表 (A) 送學程辦公室審查。
二、論文發表審查
論文發表規定請參照本學程之學位學程博士班修業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論文發表認定原則辦理。
申請期間:學位考試申請階段,向學程助理索取確認表 (A) 進行審查。
三、相關規定 (請至法規表單下載)
- 半導體封測學位學程 博士班修業辦法
- 半導體封測學位學程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
- 半導體封測學位學程 論文發表認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