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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規定

碩士班

智慧與永續製造學位學程 碩士班 學分規定

**113學年度起入學學生適用**

智慧與永續製造學位學程碩士班學分規定表(113學年度起適用)

✤ 選修認定流程:

  1. 下載「選修課程同意為畢業學分申請表」:請於當期選課期間至本學程網頁之法規表單申請學分承認。
  2. 承認為「選修」課程:填寫申請表同時檢附課程大綱,經指導教授同意,由學程主任核決。
  3. 特案辦理-承認為「核心」課程:申請課程的課程名稱及內容須相似於本學程「課程資訊」網頁所列的課程,填寫申請表同時檢附課程大綱,經原課程老師審核認定後,由學程主任核決。

* 申請表完成簽章後正本請學生自行妥善留存,並於學位考試申請時提交學程佐證。


**112學年度(含)前入學學生適用**

智慧與永續製造學位學程碩士班學分規定表(112學年度前適用)

✤ 其他選修認定流程:

  1. 下載選修課程同意為畢業學分申請表:請於當期選課期間至本學程網頁之法規表單申請學分承認。
  2. 承認為「其他選修」課程:填寫申請表同時檢附課程大綱,經指導教授同意,由學程主任核決。
  3. 特案辦理-承認為「核心」、「專業選修」課程:申請課程的課程名稱及內容須相似於本學程「課程資訊」網頁所列的課程,填寫申請表同時檢附課程大綱,經原課程老師審核認定後,由學程主任核決。

* 申請表完成簽章後正本請學生自行妥善留存,並於學位考試申請時提交學程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