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抵免 (依據本學程之博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第五條規定辦理)
請於入學後六學期內完成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抵免。
1.申請方式:填具「博士學位考核抵免申請暨論文發表確認表」
博士學位考核抵免申請暨論文發表確認表請至本學程網頁法規表單下載。審查後之申請表正本留存於學程,影本學生留存。後續學生每次申請時,須向學程辦公室索取正本辦理作業。
2.申請期間:
(1) 修課抵免:
修讀該抵免科目之成績公告日起至該學期結束前,送交相關佐證資料及確認表至學程辦公室審查。
學期成績達修課班級的前(含)50%,始得申請抵免該考試科目。申請人應檢附成績單(班排名請事先透過學程查詢)
抵免之修課課程當學期成績公告日起即可送件,最晚至該學期結束前3天(遇假日提前截止),請自行留意送件時間。
(2) SCI論文/發明專利抵免:
A.論文投稿前或專利申請前須通過學程會議審核:請先向學程助理索取學程業務會議提案單。此會議為不定期舉行,請同學提早申請,避免影響時效。
B.論文發表後或專利取得後,送會議記錄及確認表至學程辦公室審查。
二、論文發表審查
論文發表規定請參照本學程之博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論文發表認定原則辦理。申請期間:學位考試申請階段,向學程助理索取確認表進行審查。
三、相關規定 (請至法規表單下載)
1. 智能與永續製造博士學位學程修業辦法
2. 智能與永續製造學位學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
3. 智能與永續製造學位學程 論文發表認定原則